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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滤器

高效空气过滤器检验规则-GB 13554-2008 «高效空气过滤器»

发表时间:2018-06-20 19:48:41浏览量:


7 检验规则
7.1 检验分类
7.1.1 出厂检验
每台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,出厂检验项目如表 7 所列序号 1~6 项。
表 7 过滤器检验项目
序号 检验项目名称 本标准所属条款
1 外观质量 5.1.2,6.1
2 尺寸偏差 5.1.3,6.2
3 检漏(非用于生物工程的 A、B 类过滤器不需检漏) 5. 4.1,6.3
4 效率 5.4.2,6.4
5 阻力 5.4.3,6.5
6 包装、标志 8.1,8.2
7 滤芯紧密度 5.4.5,6.7
8 耐压 5.4.2,6.8
9 运输振动试验 5.4.2,6.9
7.1.2 型式检验
7.1.2.1 有下列情况之一,必须进行型式检验:
a.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b. 产品结构和制造工艺、材料等的更改对性能有影响时;
c. 产品停产超过一年后,恢复生产时;
d.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e. 批量生产时,每两年应进行一次;
f.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7.1.2.2 型式检验项目如表 7 所列序号 1~9 项。
7.1.2.3 型式检验抽样方法
在制造厂提供的合格产品中按每批滤纸组装过滤器台数的 5%抽样,但抽取数量不应少于 5 台。
7.2 判定规则
7.2.1 出厂检验
在表 7 的 1~6 项中出现任意一个缺陷,产品为不合格品。
7.2.2 型式检验

在表 7 的 1~9 项中出现任意一项不合格,产品为不合格品。


高效空气过滤器检验规则-GB 13554-2008 «高效空气过滤器»


资料来源参考:

GB 13554-2008 «高效空气过滤器»  http://www.qilvjh.com/64/33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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