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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法规

PM2.5净化效率试验方法-GB/T 34012-2017

发表时间:2018-06-20 16:37:08浏览量:

 PM2.5净化效率试验方法-GB/T 34012-2017《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》


A.1 试验原理
    在空气净化装置入口段发生KCl固态气溶胶,分别测定空气净化装置入口和出口处管道空气中PM2.5质量浓度,通过空气净化装置入口、出口空气中PM2.5质量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中PM2.5质量浓度之比,得到PM2.5净化效率。

A.2 试验仪器与设备

A.2.1 空气动力试验台

A.2.1.1 空气动力试验台示意图如图A.1所示,可采用正压系统或负压系统。

A.2.1.2 试验台应密封,并应在2000Pa的压力下进行打压检漏,漏风量不应大于1.64m3/(h·m2)。

A.2.1.3 测试过程中试验台风量应稳定在设定值的±3%范围内。

A.2.1.4 风道系统上游取样截面风速不均匀性不应大于10%,PM2.5浓度不均匀性不应大于15%,30min内PM2.5浓度波动不应大于10%。

    说明:
    D——管径;
    I——进气;
    O——排气;
    1——风量测量装置;
    2——气溶胶发生器;
    3——上游采样管;
    4——静压环;
    5——待测样机;
    6——下游采样管。

图A.1 空气动力试验台示意图

A.2.2 气溶胶发生器
    气溶胶发生器应能均匀稳定地发生KCl固态气溶胶。气溶胶发生器结构和工作原理应符合GB/T 14295的有关规定。

A.2.3 粉尘测试仪
    粉尘测试仪应满足JJG 846的有关规定,并应每年校准一次。

A.3 试验条件

A.3.1 试验用空气温度宜为18℃~28℃,相对湿度宜为30%~70%。

A.3.2 入口处管道中PM2.5质量浓度应在150μg/m3~750μg/m3范围内。

A.4 试验步骤

A.4.1 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和试验台辅助风机,调节辅助风机使空气净化装置达到额定工况。

A.4.2 开启气溶胶发生器,在空气净化装置入口处管道中发生满足PM2.5试验浓度要求的颗粒。

A.4.3 在被测装置上游采样处和下游采样处分别用粉尘仪进行测试,取不少于6次稳定测试数据的平均值作为上游浓度值或下游浓度值。6次稳定数据的变异系数不应大于5%,其中变异系数=标准差/平均值×100%。

A.4.4 PM2.5净化效率应按式(A.1)计算,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。

    式中:
        EPM2.5——空气净化装置PM2.5净化效率;
        CPM2.5,1——上游采样处PM2.5的平均质量浓度,单位为微克每立方米(μg/m3);
        CPM2.2,2——下游采样处PM2.5的平均质量浓度,单位为微克每立方米(μg/m3)。

   

 资料来源: http://www.qilvjh.com/  

GB/T 34012-2017《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》附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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